第二種良好的工作習慣:依據事情的重要程度來安排工作順序。 創(chuàng)辦了遍及全美的市務公司的一位企業(yè)家說,不論他多少錢的薪水,都不可能找到一個具有兩種能力的人。 這兩種能力是:第一,能思考;第二,能按事情的重要次序來做事。 查爾斯‘盧克曼用12年的時間螺旋輸送機,從一文不名成為了公司年薪10萬美元的董事長,另外,還有100萬美元的其他收入。他說,他就具有這位企業(yè)家所說的幾乎不能兼?zhèn)涞哪莾煞N能力。盧克曼說:″從我記事起,我就堅持每天早上5點起床。因為此時我的頭腦最清醒,這樣我就能很好地安排我一天的事情,根據事情的重要程度來安排做事的先后順序。″ 有一位美國最優(yōu)秀的保險銷售員,他不會到凌晨5點才計劃他當天的工作,因為他在頭一天晚上就已經計劃好了。他給自己訂下一天要賣多少保險的目標,如果完不成,差額就加到第二天,依此類推。 如果蕭伯納沒有堅持按計劃行事,那他一輩子就只能做銀行出納而不會成為劇作家了。他制訂了計劃,每天至少寫作5頁,這樣一直堅持了9年。就連在荒島上生存的魯賓遜都有一個細化到小時的計劃表。當然,一個人不可能完全做到按重要程度來安排計劃,但有計劃總比沒計劃要好的多。